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业务概况: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是在建设项目完工后、竣工验收前,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与措施及其效果等做出的综合评价。
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程度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效果等,并为政府监管部门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以及建设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评价方法:
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采用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辐射防护屏蔽计算、检查表分析法等方法,对试运行期间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效果以及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评价。
职业病危害的常用评价方法按照“AQ/T 8008”《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附录A执行。
业务资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资质 证书:(国)安职技字(2015)第A-0087号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 证书:2015171124S
专业能力:
本机构现有国家职业卫生专家库专家1人,省职业卫生专家库专家5人,市职业卫生专家库专家6人。取得国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格20人、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格12人。
职业卫生科现有评价人员12人,均取得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资质。
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以来,共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控制效果评价报告200多份。完成的评价报告均通过各级行政部门的审查许可,获得业主的一致好评。
业务流程:接受委托→收集资料(包括现场调查)→拟订评价方案→评价方案内审→现场采样/检测→实验室分析→编制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修改报告→专家组长确认→提交报告
报告时间:在资料提供齐全和双方配合下,一般出具报告的时间为30~4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27-85787785(职业卫生科)
服务投诉:027-85787819
保密承诺:评价报告仅提供给委托方和行政主管部门,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作为宣传材料。
客户提供的资料:
1、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及批复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4、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书
5、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说明书
6、所有的原辅材料的产品安全数据(MSDS)和产品成分及消耗量
7、总平面布置图
8、车间平面布置图(含设备布置图、设备台数、型号)
9、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工艺流程说明
10、防护设施设置情况
11、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情况
12、职业卫生管理台帐
13、职业健康体检报告汇总表
14、试运行期间的一般资料(试运生时间、目前负荷情况、有无发生安全事故和职业卫生中毒和意外事件等)
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3、《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
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
6、《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
7、《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
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10、《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
1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3)
12、《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
13、其他